【摘要】课程与教学论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955] 考试科目名称:课程与教学论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课程与教学论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955] 考试科目名称:课程与教学论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知识部分:60分;
能力部分:45分;
应用部分:45分。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简 答 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分析论述题:4小题,每小题20分,共80分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课程与教学论
考试目标:
1、掌握课程与教学论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
2、理解课程与教学论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3、运用课程与教学论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课程教学现实问题。
考试内容:
一、概论
(一)课程与教学的内涵
课程与教学的内涵;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二)课程与教学的价值
课程的价值;教学的价值。
(三)课程论与教学论的历史及其关系
课程与教学论的历史;课程与教学论的关系。
(四)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与方法
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方法。
二、课程与教学论的理论基础
(一)哲学基础
哲学影响课程与教学论的方式。
(二)心理学基础
多元智力理论对现代课程与教学的影响。
(三)文化学基础
课程与教学的文化审视。
(四)社会学基础
社会学在课程与教学论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科学技术学基础
科学技术对课程与教学实践发展的影响。
三、课程与教学目标
(一)课程与教学目标的结构与功能
课程与教学目标的结构;课程与教学目标的功能。
(二)课程与教学目标的价值取向
普遍性目标取向;行为性目标取向;生成性目标取向;表现性目标取向。
(三)新课程与教学目标的特点
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全面与具体的统一;预设和生成的统一;显性和隐性的统一。
(四)课程与教学目标确定的依据与方法
确定的依据;确定的方法
三、课程与教学主体
(一)课程与教学主体的特征
同时性;社会性;客观性;平等性;差异性。
(二)课程与教学主体的作用
教师主体的作用;学生主体的作用。
(三)课程与教学主体与主体性课程与教学
课程与教学主体的主体性;主体性教学及其实现。
(四)教师职业的发展与教师的类型
教师职业的发展演变;教师类型与教学水平
四、课程与教学内容
(一)课程与教学内容的组成要素
知识、技能、科目、方法及其相互关系。
(二)课程与教学内容的结构与类型
1.课程与教学内容的结构
目标内容结构(五育内容结构;三维内容结构);学科内容结构(文与理、艺术与科学……)
2.课程与教学内容的类型
必修与选修;学科与活动;分科与综合;显性与隐性;文科与理科;理论与技能;认知与艺体。
(三)课程与教学内容的主要影响因素
社会发展;知识发展;人的发展。
(四)课程与教学资源及其开发利用
课程与教学资源的内涵与类型;课程与教学资源的开发利用。
五、课程与教学设计与实施
(一)课程与教学设计
课程与教学设计;课程模式;教学模式;教学设计的过程。
(二)课程与教学实施
课程与教学实施;课程与教学实施的取向(忠实、适应、生成)。
六、教学过程及其规律
(一)课堂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
心理准备;领会知识;巩固知识;运用知识;检查评价。
(二)课堂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教学与发展相统一;教与学相统一;认知与情意相统一;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统一。
七、课程与教学原则、 组织形式、策略、方法及评价
课程与教学原则;课程与教学组织形式;课程与教学策略;课程与教学方法;课程与教学评价。
三、主要参考书
张传燧主编:《课程与教学论》,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