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规定,转考时间安排如下:转出要求:考生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考生在停考或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已取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不得转出。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
转出要求:考生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考生在停考或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已取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不得转出。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转入要求: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自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考籍转入湖南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湖南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湖南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需要免考的课程参照湖南省该专业相同课程的标准执行。由外省转入考籍的考生,其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湖南省组织的考核。转考考生应当在湖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不含实践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方可在湖南省申办毕业手续。
办理时间: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到湖南省自考办或者经湖南省自考办授权的地级自考机构,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湖南省自考办出具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