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申报第一批“外专百人计划” 的通知...
各学院、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高层次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为了吸引更多高层次外国专家参与我省现代化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我省“百人计划”中设立“百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工作平台,启动实施我省“百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简称“外专百人计划”,特指非华裔专家)。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外专百人计划”申报主体为省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
二、申报标准
“外专百人计划”重点引进长期项目非华裔外国专家,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5周岁。引进后在我省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工作不少于6个月。申报人才应符合“百人计划”的引才标准。申报人选一般应未全职在湘工作,已经在湘工作的,来湘时间应在申报截止日期一年内。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如系已签订合同或正式到岗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申报截止日期一年之内。
2、应依托“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重点创新项目、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平台之一申报,条件与创新长期项目各平台要求相同。
3、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外专“百人计划”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外专百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包括:个人资质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证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与用人单
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等的复印件,以及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文档2份和电子文档(光盘)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排电子版。
五、其它事项
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关于年龄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9月15日。
联系人:刘晨晖;
联系电话:88872245;
传真:88854711;
电子邮件:liuchenhui@hunnu.edu.cn;
地址:国际交流合作处227A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3年8月27日